合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规定, 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那就意味着农民工将有自己的工资专用卡,每月的工资下个月10号前即可打到卡上,实现和上班族一样按月领工资,再也不必等到年底结工资,更不必担心欠薪问题。合肥市将在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工程不设专用账户将不得开工。
一、发包人开工前就要预付工资
临近年关,农民工工资问题倍受关注,以往发生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少数建筑单位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挪用工程资金无序扩张,造成无法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有的则是因施工企业盲目垫资、低价无序参与市场竞争、建设单位不能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和经营亏损而造成的。因此,发包人开工前就要预付工资。
二、承包人无欠薪才能拿到尾款
根据规定,工资专户资金只可用于本工程项目已实名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承包人不能拿到工程尾款。
三、企业不足额付款可能要停工
如果建筑单位和发包人不按规定设专用帐户或者不足额拨款,将受到一系列处罚,第一次拖欠工资将通报批评并在合肥建设网曝光;连续两次以上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工资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