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公司承建的肥西张郢安置点三期一标段和长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两工程,顺利通过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验评组验收。这既是对公司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工作的认可,也是对项目部在创建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汗水的最好褒奖。此次验收活动,公司副总经理陈道兵和安全总监韦道龙两同志全程陪同了专家组检查验收。
肥西县安置房项目—张郢安置点三期一标段工程位于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东融路交口南侧,由六个单体组成,分别是三栋28层住宅、一栋6层综合楼、一栋3层幼儿园和一栋3层商业楼,总建筑面积50808㎡ 。工程造价7858.5万元。
长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位于长丰县南一环与吴山路西南面,主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20层,建筑高度76.15米。裙房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14.5米,总面积33146.9平方米,工程造价6604万元。
两工程自开工之初就制定确保创“省级安全质量保准化示范工地”的工作目标,并与公司签订了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制订了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奖罚条例等,做到了有章可循,奖罚分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个管理人员与班组,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按省、市示范工地的要求开展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安全、质量、成本、工期等各项目标指标,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加压。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精心组织施工、合理布置现场和严格现场管理。自工程开工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